欢迎来到北京专业继承律师网
13366056376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北京专业继承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王东红律师 王东红 主任律师【职位】       京师(北京总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东红律师

手机号码:13366056376

邮箱地址:eastyer@jingsh.com

执业证号:11101200211692889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桥西南角.京师律师大厦三层

律师文集

越“稀缺”越争夺,抚养纠纷的背后……


      在北上广深这样的特大城市里,人们的生活成本居高不下,抚养子女的费用更是令人咋舌。十年前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还不够好,离婚时争夺孩子的现象没有现在这么激烈,但仅仅十年,争夺孩子抚养权越来越激烈。尤其是当独生子女一代成为离婚主力时,争夺抚养权的状况显得尤为突出。


首先来说说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原因有哪些?


      第一、虽然放开了二胎,但人们的生育意愿并没有那么强烈,生育率低是现实状况,所以无论男孩还是女孩,孩子都显得尤为金贵。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孩子更是一枝独秀,就算不是独生子女,兄弟姐妹的数量也非常有限,所以孩子变得越来越“稀缺”,越“稀缺”越争夺,这是必然结果。


      第二、人们的物质生活宽裕,除了自己本身经济条件较好外,父母亲对养育子女的物质支持是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充分条件。父母辈受过教育,文化程度较高,不但能帮助子女解决抚养孩子的最大难题——没人带,还能在经济上给孩子强大的支持,有时甚至父母能包办所有养育事务。就算养育子女的成本再高,一家几口共同养育一个孩子还是绰绰有余。


      第三、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及培养,加上离婚本身已经是对对方及对方家庭的不信任。逐步演变成对对方抚养孩子能力的怀疑,把孩子交给一个自己不信任的人不如把孩子留在自己身边。


      第四、由于本次婚姻的失败给未来的婚姻之路蒙上了阴影,人们对未来婚姻持怀疑态度,未来的不确定性会影响再婚再育的实现,因此孩子是目前看来最好的情感寄托。


      第五、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人们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得到孩子能在离婚中其他方面争取更大的权利,必然会为之。


说完争夺抚养权的原因,我们再说说争夺抚养权,双方都拼什么?


      谁收入高?谁学历高?谁有学区房?谁父母能帮忙?谁更善良?谁身体健康?还是谁陪孩子多?孩子跟谁感情深?无论人们对待抚养权是争夺还是放弃,从法律的角度都要考虑哪一方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再来决定抚养权归哪一方。我们既要遵守常规做法,又要结合个案特点,充分挖掘己方优势,尽最大努力实现诉求。


说完抚养权,再来说说抚养费!


      孩子从出生到成年,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花费都比前一个阶段的花费高出一个台阶。0-3岁期间,孩子的开销主要是看护费用、生活费用、早期教育费用。3-6岁是学前教育阶段,主要是生活费用、学前教育费用、兴趣班费用。6岁以上,是文化课学习及兴趣班的费用。除了这些固定支出外,还有两块儿费用也快成为养孩子的标配,那就是看护费用和旅游费用,这两部分费用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只增不减。法律规定中的抚养费显然已经远远落后于这些项目,法律只规定了三部分标准费用,即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除此之外的费用只是酌定费用。在抚养费问题上,法院一直持谨慎态度,不敢把尺度放太大,不过针对个案,还是有争取空间。


      突然间想起了一个小故事。前两年,我们团队改编了一个离婚案例,做成了模拟法庭,请来了社区朋友们进行演绎。表演完后,观众们给予了热烈的掌声。其中一位大妈拉着我的手流着泪对我说:王律师,我儿子因为和前妻生气离婚后有十年没给孩子抚养费了,十年来,我们也没再见到孩子,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听了您讲的法律,我回去跟他说,让他把孩子的抚养费给补上......


      在这里,想对所有可能产生抚养纠纷的当事人说,孩子是你们之间的天然纽带,这根纽带连着你们的过去,伸向你们的未来,扯不清,剪不断。你们的婚姻虽然没有了未来,但孩子还有未来,多替孩子着想,一起呵护孩子的未来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团队介绍


      京师(东红)家事法律事务部由律师王东红创办,由多名具有丰富婚姻家庭案件经验和良好教育背景的职业律师、律师助理组成,致力于解决婚姻纠纷、子女保护、继承纠纷、海外华人国内继承纠纷等多类婚姻家事的法律事务,团队实务操作熟练,具有办理重大、疑难家事案件的成功经验。团队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揽子婚姻家庭法律服务方案的同时,更着眼于做好家事创新法律服务的研究,同时还热衷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儿童防性侵的公益法律活动,更着重关注家庭中弱势群体的保护。


王东红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21169288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8 www.lawshe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