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红 主任律师京师(全球总部)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发展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京师公益法律服务与调解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专家库成员王东红律师执业17年,积累了深厚的... 详细>>
律师姓名:王东红律师
手机号码:13366056376
邮箱地址:eastyer@jingsh.com
执业证号:11101200211692889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桥西南角.京师律师大厦三层
我母亲和父亲有两套房子,都是90年代单位福利分房购买的。父母有两个孩子,分别是我和我妹妹。2010年父亲因病去世,之后我和妹妹还有母亲去办理了公证继承,我母亲取得其中 80%,我和妹妹各取得其中的10%。现在我母亲想把自己名下的80%留给我,请问王律师,有几个途径可以实现母亲的想法?
答:您好,目前房产属于您、您妹妹、您母亲三人按份共有,您母亲名下的80%的份额可以直接赠予给您,可直接前往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可能会涉及一些税费问题。
也可以由您母亲立下遗嘱,明确将80%的份额在母亲百年之后由您来继承。
以上方法都可以实现您母亲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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