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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红律师 王东红 主任律师【职位】       京师(北京总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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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东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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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

关于收养继承的那些事 你都了解吗?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因为身体、健康、家庭等种种原因而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导致各种收养关系的发生。例如: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哥哥去世,弟弟为了照顾遗孀收养侄子...


王先生与江女士婚后多年一直无子女,为了延续香火,王先生收养了堂哥的小儿子王甲。多年以后,王先生和堂哥夫妇先后过世,王甲和亲哥哥则为财产继承争吵起来。争吵的关键是,过继子女是否还享有对亲生父母财产的继承权?


  为传香火收养堂哥的小儿子

王先生与江女士婚后多年一直无子女,而王先生的堂哥有两个孩子。由于王先生堂哥夫妇两人身体不好,无法同时照顾好两个孩子。200510月,王先生将堂哥的小儿子王甲(6周岁)收为养子,并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20108月,王先生夫妇因感情破裂离婚,王甲随养母江女士生活,王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双方离婚后,江女士未经王先生同意将养子王甲改为江甲。20129月,王先生遇车祸身亡,留有6万元遗产,江女士认为应有江甲来继承,而王先生的母亲表示反对, 同年12月王先生的堂哥夫妇也因重病相继去世,留有10万元遗产,王甲的哥哥(已成年)认为这笔遗产应由自己全部继承,而王甲认为其有继承权,双方争执不下,遂诉诸法院。


  案情分析

  收养关系成立 关于继承你需要了解的事情

  问题1、养子女对于养父母的财产是否有继承权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他们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养子女对于养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


  问题2、养父母离异后,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财产是否还有继承权

  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确立后,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不因养父母离婚而解除。无论养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对方都不得借口不是亲生子女而拒付抚养费。所以养父母离异后,养子女对其财产还有继承权。


  问题3、养子女对生父母财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对于第三个问题根据抚养法和继承法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双方不再有抚养、赡养的义务和相互继承的权利。所以养子女对生父母财产不再有继承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四条规定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  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东红律师团队点评】

  1.养子女对养父母财产的继承有一个前提,即双方已经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

  收养的成立需要满足收养法关于收养的基本条件,并且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但现实中养子女在继承中由于很多原因,在继承中会遇到不少阻力。表现最多的是在形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未有收养协议的;未办理收养公证的;及未办理收养登记的。这些情况就要根据事实的状况进行了解来确定是否构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如果是事实收养仍享有继承权,所以养父母收养子女时应办相应的收养手续。

  2.要区分收养、寄养、抚养三者的区别。

  收养是指收养他人之子女为自己之子女,而在法律上视同亲生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此时养子女有继承权。寄养又称托养,仅是父母委托他人代其抚养子女,受托人和被抚养的子女之间并不发生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该子女与其父母仍有亲子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并未转移。此时被寄养人无权继承被委托人的遗产。抚养,即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保护和教育的责任。收养法第17条特别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不适用收养关系。此时,仍然不具有被抚养人不具有继承权。

  3.如果养子女对亲生父母生前赡养较多,身后又妥善安葬,依法可适当分得亲生父母的遗产,但是作为养子女对养父母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由亲生父母处分得遗产不影响该继承权的享有,如果亲生父母想把财产全部留给自己送养他人的子女,应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理。

  4.199241日收养法生效后,收养要履行法定的收养手续,有配偶者未经配偶同意而单方收养子女是无效的,即便是事实收养关系,也需要收养人有收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意思表示。如果配偶一方不同意收养,就不能认定其与另一方单独收养的子女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该养子女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在继承案中往往争夺遗产的是有血缘关系的同胞兄弟姐妹,或是多年生活在一起的养兄弟姐妹之间,希望看到了这篇文章能为你们答疑解惑,也希望你们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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